发文部门:威海市工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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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接点一:申报条件
申报企业须满足《认定管理办法》所列条件。其中,参照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2021年度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条件,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%。其他条件不变。
2018年认定的威海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(含2018年获得省级认定但无法通过省级复核的企业),须申请市级复核,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。
对接点二:申报方法
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,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,坚持标准、严格把关。
(一)企业自主申报
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和参加复核的企业,填写《2022年度威海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请书》(附件2)或《2022年威海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》(附件3),按照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,及时向所在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。
(二)各区市初核推荐
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(6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),组织进行初审核实,重点核实申报条件是否符合、材料是否齐全、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,于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(白色封皮,双面打印,胶装)和正式推荐行文、推荐汇总表等纸制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至市工信局非公有制经济(中小企业)发展科。
(三)市级审核公布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,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,研究确定并发布2022年度威海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。
政策链接:
http://gxj.weihai.gov.cn/art/2022/2/9/art_60765_2794450.html
责任编辑:熊主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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